指标名称
指 标
如客户对质量有特殊要求,可按客户提供的指标进行生产。
1、液体产品可以直接投加,也可以稀释后投加,固体产品应加水溶解后投加。稀释比例一般 为:固体产品2%~20%,液体产品5%~50%(以重量百分比计)。 2、药剂投加量一般为:液体产品3~40克/吨,固体产品为1~15克/吨,具体投加量由用 户根据搅拌试验和生产性试验来决定。 3、本产品不能与其它化学药品混存。 4、液体产品本公司有专用槽罐车负责送货,并提供储罐。固体产品用聚丙稀编织袋包装,内 衬塑料袋,每袋25公斤。 5、液体产品储存期一年,固体产品储存期二年,应放在通风干燥处,受潮后不影响使用效果。